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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12 07:08:05 | 来源:江南体育官网

  2010年全市实施十大类民生工程,共107个项目,其中:省目标91项,市目标16项。全年计划安排资金110.45亿元。市目标督查办(市民生办)加强对民生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和监督,对重点目标实行全程监控,对进度滞后项目实行跟踪督办,圆满完成107项省、市目标,其中72%的目标超额达成目标。全年实际投入到位资金122.55亿元,完成预算的110.96%;市本级投入资金4.46亿元,完成预算的123.2%。切实解决“就业难、就学难、就医难、住房难、饮水难、行路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老百姓最急需、最盼望、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网、中新社、四川电视台、《人民日报》、《四川日报》、《四川经济日报》、四川新闻网等媒体均对绵阳市民生工作进行深度报道。

  【就业促进工程】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8%。劳动保障部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6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2%,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0.4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21%。工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600人,完成目标任务39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3%。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71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02%。发放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131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26%。建立就业见习基地30个,完成目标任务的200%。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277人,完成目标任务139%。在岗培训农民工3.8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9%。品牌培训农民工4400人,完成目标任务100%。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劳动部门培训2.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62%;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会培训2240人,完成目标任务175%。劳务扶贫培训3390人,完成目标任务105%。新型农民培训2.4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23%。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5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

  【扶贫解困工程】改善4.43万人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完成目标任务220%;其中扶持地震重灾区贫困人口2.2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19%。农村年均医疗救助179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8%;城市年均医疗救助184元,完成目标任务142%。扶持14.7738万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完成目标任务114%。新建社区慈善爱心超市46个,完成目标任务153%。新建2个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完成目标任务100%。建立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69个,完成目标任务115%。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682件,完成目标任务118%。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175749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17%。城乡困难群众应急救助5256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31%。发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365万元,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712万元,发放计生家庭特别扶助2215万元,发放合乎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求助505万元。

  【少数民族群众帮扶工程】落实46个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项目,完成目标任务128%。支持4126户少数民族地方农房建设,完成目标任务150%。北川羌族自治县和平武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达到3.253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5%。

  【教育助学工程】补助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费12.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1%。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3.772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1%。对4900名“六类”中职学生免除学杂费,完成目标任务100%。资助中等职业教育1~2年级经济困难学生66016人,完成目标任务101%。对8226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完成目标任务108%。资助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2040人,完成目标任务102%。资助2600人地震灾区高中和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目标任务100%。在校残疾学生教育达到2842人,完成目标任务100%。完成101所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完成目标任务101%。建成农村留守学生之家18所,完成目标任务100%。

  【社会保障工程】全市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136元,完成目标任务101%;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57元,完成目标任务105%。新建、改扩建6所敬老院,完成目标任务150%。农村“五保”新增床位400张,完成目标任务20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66%,完成目标任务127%。建设妇女儿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2所,完成目标任务100%。建设儿童友好家园12个,完成目标任务10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人群达36.7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22%,其中参保缴费人数达到2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33%。城镇和乡村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达60.4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9%。城市国办福利机构新增床位260张,完成目标任务217%。建立志愿服务工作站18个,完成目标任务300%。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完成103%。

  【医疗卫生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9.65%,完成目标任务1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40元,完成目标任务107%。对15岁以下的人群接种乙肝疫苗2.2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7%。为34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减免复明手术费用,完成目标任务136%。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1.8万所,完成目标任务100%。建设地震灾区乡级医疗卫生机构166所,完成目标任务23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02%,完成目标任务102%;孕产妇死亡率低于17.89/10万,完成目标任务100%;婴儿死亡率低于6.67‰,完成目标任务100%。

  【百姓安居工程】解决地质灾害威胁农户避险搬迁4844户,完成目标任务126%;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治理234处,完成目标任务114%。全市新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房源8639套,完成目标任务102%;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656万户,完成目标任务108%。棚户区改造7517户,完成目标任务115%。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84008口,完成目标任务105%;建设大中型养殖场沼气示范工程2处,完成目标任务100%。解决饮水安全问题15.8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44%。新建和改造1734个农家店、6个配送中心、18个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103%、300%、100%。完成城镇住房重建17159户,完成目标任务100%;农村住房重建11530户,完成目标任务100%;资助地震灾区贫困母亲住房重建100名,完成目标任务100%。

  【基础设施工程】建成通乡油路(水泥路)366公里,完成目标任务146%;建成通村公路1416公里,完成目标任务177%。国道、省道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93.9,完成目标任务109%。整治病险水库7座,完成目标任务100%。发放农机购置补贴130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129%。全面完成农村电网改造任务,实现275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

  【生态环境工程】实施管护森林面积122.53公顷,完成目标任务119%;巩固退耕还林成果4.12万公顷,完成目标任务100%。建设城镇垃圾处理设施2处、污水处理厂4座,分别完成目标任务100%。实施整理土地2.63万公顷,完成目标任务的563%;新增耕地1.58万公顷,完成目标任务的657%;建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1.58万公顷,完成目标任务的562%;建设标准农田3460公顷,完成目标任务101%。挂牌限期治理10户工业公司、3户规模畜禽养殖企业,分别完成目标任务100%。完成10处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整治,完成目标任务100%。全面完成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完成市政惠民工程。

  【文化体育工程】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县级支中心建设2个,完成目标任务100%。建设农家书屋528个,完成目标任务175%。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42个,完成目标任务100%;新建全民健身路径26条,完成目标任务130%;免费开放体育场馆107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65%。解决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2510个,完成目标任务127%。全年对行政村免费放映公益电影42513场,完成目标任务102%。(叶德忠)

  【概况】以新农保扩大试点、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平安计划”二期、城镇居民医保扩面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全市养老保险参保704603人(在职483051人、退休人员221552人),当年新增参保84151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466864人,当年新增49311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29942人,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34507人(含大学生参保82723人);工伤保险参保300738人(其中农民工49848人),当年新增22367人;生育保险参保214293人,当年新增20948人;江油的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江油市和安县新农保登记参保46.8万人,到龄领取待遇17.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1.22万人,当年新增1.59万人。

  【社会保障能力增强】从1月起在全市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制度,全市社会保险保障能力大大增强。2010年,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实际征收3870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7516万元。其中企业办法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收37312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22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际征收8013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2662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1184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98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实际征收599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29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实际征收273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36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实际征收8492.44万元。

  【社保待遇水平提升】为全市20.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49.2元。落实“两提高一统筹”的医疗保险待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封顶线万多元,是上年职工平均薪资的6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封顶线万元,是上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比上年增长4%、10%。失业保险金平均上调幅度达35%。解决社保历史遗留问题进入收尾阶段,全市累计将4.5万名超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将1.3万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将3120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全年支付医保待遇6.6亿元,其中支付居民医保待遇0.58亿元;按照市级统筹政策分别支付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0.34亿元、0.17亿元;支付失业保险待遇1717.59万元。

  【养老金发放】以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重点,为全市养老保险按企业办法办理参保离退休人员215823人(省管森工4154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及其待遇275409万元;为全市养老保险事业办法参保离退休人员5729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及其待遇12710万元。完成企业办法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任务,年末全市企业办法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175元。顺利完成全市188650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工作,调整后月增发养老金待遇2997.65万元。

  【城镇医疗保险】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期末累计结余78517万元(其中个人账户3412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期末累计结余17375万元。深入开展居民医保工作宣传,依托街道社区扎实做好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工作,逐步的提升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覆盖比例,保障居民的医保待遇享受。做好大、中、小学生及幼儿园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全市各统筹区域社保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订《服务协议》达到两个100%,加强明察暗访,加大处罚力度,规范定点机构的医疗行为,降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发生,控制医疗保险费用不合理支出。

  【失地农民参保】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和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绵劳社发〔2009〕28号)文件精神,在扎实做好新增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的同时,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缴费工作。全市办理失地农民参保13829人。

  【“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规范“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的办法和具体操作程序,及时将合乎条件的“老工伤”人员待遇进行清算核算,纳入工伤保险资金统筹管理并支付相关待遇。截至年底,全市申报应纳入统筹管理的“老工伤”人员及供养亲属3120人,已经纳入3120人,纳入率达到100%。

  【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统一政策和经办程序,深入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项检查和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年”活动。全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运行良好。按照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六个统一”的总体要求,及时核定工伤、生育待遇支付周转金,按时上解下拨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确保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全年上解工伤保险基金392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440万元;下拨工伤保险基金2421万元(补充北川羌族自治县、安县周转金45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481万元。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江油市被确定为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市后,安县被确定为第二批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江油市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扩大参保范围,扎实做好参保人员登记、参保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待遇发放,同时做好信息系统建设和档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新农保工作安全、平稳推开。截至年底,江油市全市40个镇乡新农保试点工作登记参保36.7万人,占应参保人数80.03%,其中到龄领取待遇人数8.7万人。安县着重做好新农保启动工作,成立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息化办公平台连接社保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所、邮政储蓄银行,摸底调查全县农业人口信息,12月7日召开全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会,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在部分乡镇先期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开始启动新农保的参保缴费工作。

  【落实社保特殊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公司发展的社会保险特殊政策,地震以来全市支付因地震工亡、伤残人员1549人的死亡和伤残待遇共12896万元。省、市调剂850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下拨给地震极重灾县,保证地震灾后工伤待遇的足额及时支付。全市共216户企业享受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缓缴19900万元;有88户企业缓缴医疗保险费7549万;,有28户企业缓缴工伤保险费327万元;有39户企业缓缴生育保险费183万元;有1332户企业减收失业保险费2494.65万元。其中,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岗位减少失业保险费企业937户8.54万人,减收907.51万元;地震灾区特殊政策减收失业保险费企业395户7.84万人,减收1587.14万元。

  【社保数据管理】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年”专题活动,认真核实、整理社会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基金数据及历史运行数据,逐步实现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工作方向,提高信息化管理上的水准促进社保内控制度有效运行。我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已全部进入信息系统管理,养老保险正逐步实现市级统筹计算机联网处理,有很大成效避免了系统外手工运行的情况,从技术上保证了社保基金运行安全。(陈国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绵府函〔2009〕245号)精神,从2010年1月1日起,绵阳市城区(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农科区、仙海区、科学城办事处)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21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00元/月。其他县市根据此通知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三台县城市为190元/月,盐亭县城市200元/月、农村90元/月,其他县市都为城市210元/月、农村100元/月。

  2010年全市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65011户、123776人全部纳入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年累计保障1485940人次,累计支出低保金20298.3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136.6元;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100232户、192760人全部纳入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全年累计保障2364992人次,累计支出低保金13628.1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57.62元。

  【城乡医疗救助】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09〕67号),对原执行的《绵阳市城市医疗救助办法》和《绵阳市农村医疗救助办法》进行修订,形成新的《暂行办法》,并于201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全年累计救助城市困难群众35539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2284.17万元。按城市低保对象人数计算,人均医疗补助184.5元;全年累计救助农村困难群众30855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930.83万元。按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计算,人均医疗补助179.12元计算。

  【农村“五保”供养】1月12日,市政府出台《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发〔2010〕1号);7月15日,市政府出台《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逐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管理的通知》(绵府办函〔2010〕220号);4月21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台《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完整政府举办的敬老院和福利院工作机构的通知》(绵编办发〔2010〕18号);分别就全面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加强农村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管理以及完善敬老院福利院机构编制等进行强调。

  全市合乎条件的22379名“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其中,集中供养14682人,占全市“五保”供养对象的65.6%;经过灾后重建,使全市农村敬老院的数量达到231所,拥有床位19658张,基本确保有入住愿望的农村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黄佳)

  【概况】2010年全市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年征收达487774万元,征收规模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同比增长43817万元。养老保险费征收总额达387061万元,比上年增加2751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总额达80135万元,比上年增加12662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总额11843万元,比上年增加1986万元;工伤保险费征收总额达5997万元,比上年增加1291万元;生育保险费征收总额达2738万元,比上年增加362万元。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首批试点江油市40个镇乡新农保登记参保36.7万人,占应参保人数80.03%,其中到龄领取待遇8.7万人。安县作为第二批试点县,扎实做好新农保启动的各项准备: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信息化办公平台、摸底调查全县农业人口信息、召开工作动员大会、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底,在部分乡镇先期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开始全面推开新农保的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工作。

  【养老待遇】2010年,社保机构为全市企业办法参保离退人员215823人(省管森工4154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275409万元;为全市事业办法参保退休人员5729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待遇12710万元。养老待遇全部通过国有银行以社会化方式发放到个人,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010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17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23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846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继续保障灾后工伤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全年共支出工伤保险基金3394万元;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682万元。

  【社保基金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内控制度检查评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项检查、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以此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严把待遇支付关,避免基金流失;慢慢地增加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管理工作,服务于经办业务工作开展和内部控制管理;加强社保业务档案管理,清理核实基础数据,确保对参保人员实施精细化管理服务;严格财务制度,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各险种基金的正常、规范、安全运作;开展好“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质量提高年”活动;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参保群众,树立社保良好公众形象。(刘双)

  【社会福利项目建设】汶川特大地震前全市共有敬老院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157所,床位6601张;灾后重建完成后全市共有敬老院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231所,床位19658张,建筑设施更完善,室内设备配置更加齐全规范,供养条件得到很大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生活和生存条件切实改善,社会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满意率得到提高。

  【实施“幸福家园”工程】完成盐亭县社会福利院建设,新增国办福利机构床位260张;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活动,加快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以养老服务机构为骨干的多样化的养老模式;认真落实“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爱心希望”、“微笑列车”、“幸福家园”、“康复工程”、“晚晴行动”等专项救助工作,对各类特殊困难群众实行专项救助;210所灾后重建敬老院福利院项目全部完工,完成投资93522万元,入住使用201所,全面完成灾后重建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含港澳援建项目2个);切实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应用限制范围和要求,管好用好福利彩票公益金,并相对集中的利用公益金解决部分想办但是暂无资金解决的难题;切实加强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按时向省厅报送福利公司基本信息情况表、企业季度统计报表;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配合销售电脑福利彩票1.9474亿元。

  【“三孤”人员救助】全市共有“三孤”人员23206人,其中:孤老18437人、孤残3498人、孤儿1271人。地震发生后,政府及时对“三孤”人员进行临时生活救助和后续生活救助;随后将新增“三孤”人员分别纳入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等保障范围统筹安排。

  【社会慈善事业】建立健全全市慈善组织,市本级和九个县市区都成立慈善总会和慈善总会办公室,分别落实两至三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将慈善组织延伸到乡镇,建立起一支覆盖县市区和乡镇的慈善网络;慈善方式多样化,慈善组织通过本地募集,对外争取,开展慈善专场演出活动、发行慈善贺年卡和经常性的慈善捐助活动等形式,拓展慈善资产金额来源;慈善愿望表现渠道更充分,通过广泛宣传,不断有爱心人士通过捐赠资金、捐建项目、“一对一”对口帮扶助学等途径,广泛参与慈善事业;逐渐营造出一种“慈善就在我们中间”的良好氛围,全民慈善意识逐渐增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为青海省玉树地震、甘肃省舟曲和四川省特大洪灾泥石流灾区捐款,联合市红十字会为石渠县捐建一所藏族医院。2010年,市慈善总会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2375.5万元。其中玉树地震捐款1502.82万元,舟曲泥石流捐款73.47万元,四川省特大山洪泥石流捐款85.25万元,海地地震捐款29.92万元,其他定向捐款684.04万元。全年共资助贫困学生357名,资助金额75.98万元。

  【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江油市救助站申报为省级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单位。全市依法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7874人(次);经常性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集中劝导、救助活动;确保救助管理站运转安全,未出任何责任事故。

  【概况】全市有10个婚姻登记处,分别是涪城区、游仙区、江油市、安县、梓潼县、盐亭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三台县、科学城婚姻登记处。2010年,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离婚登记69199对。结婚登记55742对,其中补办结婚9039对;离婚登记13457对,其中补办离婚308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10359次。登记合格率达100%,信访处理率达100%。

  【婚姻登记管理】全市10个婚姻登记处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全市婚姻登记处全部实现集中登记和联网登记。规范登记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各婚姻登记处制定《婚姻登记处办事指南》、《规范化服务标准》、《岗位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婚姻登记程序为群众办理登记业务,对条件不符合、证件不齐全等一律不予办理登记。针对结婚登记高峰,及时启动《登记人数成倍增多应急预案》,积极落实措施和人员,让群众得到热情、周到服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婚姻家庭的良好氛围。各婚姻登记处在办公区域设置宣传标语,准备相关婚姻的宣传材料,面向办理群众发放,对办理离婚登记的人士进行调解,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婚姻,维护婚姻和家庭稳定。积极争创“四川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和国家级的“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2010年12月,安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科学城7个婚姻登记处通过省民政厅的验收,被省民政厅评为“四川省婚姻登记规范化窗口单位”。全市10个婚姻登记处中,游仙区婚姻登记处为国家级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其余9个婚姻登记处为四川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窗口单位。(黄佳)

  【家庭创建】联合举办“低碳家庭・时尚生活”暨“巾帼携手齐行动共塑文明新形象”主题活动并组织妇女参与“环保世纪行”活动,在全市广大家庭和群众中低碳环保理念;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开展集中灭鼠等除“四害”活动,规范垃圾倾倒点,加强治理城乡环境;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评,引导广大共同生活的亲属追求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评选表彰100户市级“五好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建立各级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伍301支,共计9570人,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264次,参与人数达7300余人。

  【家庭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小公民”、“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积极推报涪城区铁牛社区和游仙区六里社区被民政部和全国妇联表彰“全国学习型家庭创建示范社区”;倡导支持创办市家庭教育研究所;邀请省关工委讲师团来绵举办“科学教子―共创文明”家教专题讲座102场;对全市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做全面摸底调查;在北川坝底小学开展“香港友人何崇本心理援助活动室”试点项目工作。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516元,增长13.25%,收入水平在全省排名第五。绵阳市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187元,增长11.9%,收入水平在全省19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三。各县市区增幅均在11%以上,继去年全市所有县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万元大关后,2010年全市县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2万元,在灾后重建中连续保持着较高速度的增长。

  【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319元,比上年增加1177元,增长10.6%,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由上年的81.3%下降至79.4%,但仍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大多数来自和居民收入增加的重要的因素。根本原因有:一是从2010年8月起,绵阳市政府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450、550元,调整为710、780元,保障企业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稳定增长;二是灾后重建对经济发展和效益的推动,增加劳动就业和从事第二职业及零星劳动的机会;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目标考核奖的提高,带动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的稳定增长。

  【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1312元,比上年增加413元,增长46.0%,连续居各项收入增幅之首。主要增长因素有,一是灾后重建拉动绵阳经济较快增长,推动绵阳商贸经济的繁荣,经济市场的活跃给个体经营者带来良好商机,居民也利用手上的闲散资金来投资经营;二是在灾后重建中,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出台各种优惠政策,想方设法扩大就业,鼓励居民自主创业,全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促进个体经营者的收入增加。

  【财产性收入增幅明显】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幅度较高,人均财产性收入376元,同比增长21.5%。出租房屋、股息与红利收入等是构成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大多数来自,一方面高位房价带动出租房屋价格提高;另一方面经济的活跃带动经商务工人员的聚集,对出租住宅产生庞大需求;三是居民的储蓄增加,参与股市投资和投资实体并从中获得分红收益。但从总量上仍仅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

  【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增长稳定,达3163元,比上年增加343元,增长12.2%,在城镇居民收入来源中居第二位。主要增长因素:一是国家提高企事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标准;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按比例调增离退休金;二是上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效地增加失业人员和低保家庭的救济收入,促进低收入家庭收入的增加;三是2008年年底出台的受灾地区城镇居民一次性购买养老保险政策,扩大养老保险范围;四是跟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渐完备,慢慢的变多的城镇居民参与养老保险,享受标准也是逐年提升。

  【家庭收入差距逐渐缩小】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20%的高收入家庭与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有所缩小。20%的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194元,比上年增长9.4%,20%的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426元,增长19.2%,高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9年的4.28∶1,缩小到2010年的3.93∶1。

  【城镇居民家庭就业负担系数下降】2010年,在全市灾后重建中,出台各种优惠政策,想方设法扩大就业,鼓励居民自主创业,全市城镇居民家庭就业负担系数会降低,户平均就业人口为1.6人,每个就业者人均负担1.79人,比2009年的1.8人减少0.01人。

  【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特点明显】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232元,比上年增长14.7%。主要是在国家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激励下,拉动消费的效果已显现,特别是灾后重建中,居民对房屋的加固维修完成后,更新和添置了家庭设备和用品。2010年八大消费支出呈现全面增长,除居住外的七大消费,增长都在两位数以上,其中: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分别增长42.7%、24.4%、19.5%、17.1%。

  【在岗职工年平均薪资】2010年绵阳市全部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薪资为26347元,比上年增加3810元,增长16.9%。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薪资为39243元,比上年增加6970元,增长21.6%;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薪资29832元,增加4436元,增长17.5%;内资、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薪资25971元,增加6035元,增长30.3%;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薪资17898元,增加3559元,增长24.8%。

  【恩格尔系数下降】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食品类支出4749元,比上年增长10.8%,恩格尔系数为38.8%,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随着居民生活条件慢慢的变好,在饮食服务方面,特别是在外饮食增长很快,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在外饮食支出1168元,比上年增长37.7%,也是拉动居民食品类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

  【衣着支出增幅平稳】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568元,同比增长15.0%。主要随着居民购买力的增强,生活水准不断提高,城镇居民更注重衣着的品质、时尚、美观,衣着消费逐步潮流化,以及重建中城镇居民消费观念有进一步的提升所致。

  【居住面积略有减少】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家庭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31.8平方米,比上年减少0.8平方米。主要在经历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年均递增2.2平方米后,居住面积进入稳定期。其中具有产权的商品房、房改私房、原有私房占86.6%,比上年减少1.4%,主要是北川羌族自治县居民还未搬进新居,仍旧住板房(从2009年起北川羌族自治县正式纳入统计)。

  【居住支出微增、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大幅增长】2010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981元,比上年增长2.3%,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832元,增长42.7%,其中购家具人均支出113元,增长36.4%。城镇居民每百户有家用汽车8辆、助力车14辆、家用电脑61台、电冰箱95台、空调95台、彩电134台。

  【医疗保健消费较快增长】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类支出727元,比上年增长14.3%。其中人均药品费402元,比上年增长13.7%,人均医疗费224元,比上年增长25.0%。

  【交通与通信消费】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1366元,比上年增长19.5%。一方面是居民家庭拥有汽车、摩托车、助力车增加,相应带动车辆用燃料及零配件支出增加,2010年居民用于车辆燃气及零配件支出人均为125元,增长55.2%;另一方面汽油价格不断上涨导致居民交通消费的较快增长。

  通讯服务支出增长快速,随着居民移动电话的增加,家用电脑的普及,2010年每百户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线%,每百户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48台,增长20.8%;城镇居民电信费支出人均650元,增长33%,其中:上网费人均支出158元,增长1.3倍。

  【教育、文化、娱乐消费】2010年,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521元,比上年增长17.1%。其中,人均文化娱乐用品支出363元,增长25.6%;人均文化娱乐服务支出505元,增长2.6%;人均教育支出654元,增长26.0%。主要增长因素,一是高科技产品的日新月异,彩电、家用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健身器材、中高档乐器等新型电子产品及多功能家庭娱乐健身设备不断上市,极大地改善人们的消费,宜居城市享受生活;二是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观念发生较大变化,消费稳健保守型向积极主动消费转变,旅游休闲观光已成为众多消费者的生活消费之一,全市积极开发重建灾区特色旅游,刺激旅游消费,带动相关文娱活动。201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旅游花费总额511元,同比增长33.63%。

  【其他商品和服务大幅增长】2010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其他商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88元,比上年增长24.4%,其中,人均其他商品消费支出235元,增长0.3%,人均服务消费253元,增长59.9%。主要是金银珠宝饰品、化妆品以及美容、美发费用大幅增长所致。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化妆品支出127元,增长29.3%,人均美容费支出59元,增长31.7%。(王斌)

  【概况】2010年,是绵阳市遭遇汶川特大地震后重建第二年。灾后重建、国际金融危机后对大量农民工的需求,以及用工工资的提高,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2010年,部分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为农民增产增收提供较好的气候和市场条件,使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得以较大幅度增长,增速比全省高0.2个百分点,在全省各市州中位居第五位。

  2010年,全市农民收入呈较大幅度增长,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40元,比上年增加788元,增长15.3%,增幅比上年提高6.9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来源】灾后重建为本地务工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用工需求增加为农民提供大量就业岗位,成为2010年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2010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83元,同比增加428元,增长23.1%,其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人均803元,同比增加139元,增长20.9%;外出从业得到收入人均1232元,同比增加223元,增长22.1%。

  【种植业实现增产增收】极重灾区的农民家庭经营经过两年的灾后重建,得到基本恢复,影响相对较小的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三个丘陵区县以及涪城、游仙两区,粮食、油菜子、蔬菜等农作物产量均实现增产增收;畜牧业生产发展较为稳定,禽蛋价格较上年有所上涨,生猪价格全年波动较大,养殖成本上升较多。全年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3006元,同比增加298元,增长11%。

  【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全市农民财产性纯收入人均98元,同比增加24元,增长32.4%;转移性收入在救济金较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由于其他转移性收入的增加,同比增加39元,增长7.6%。

  【县市区农村居民增收幅度比较平衡】汶川特大地震中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安县三个极重灾区和重灾区江油市,2008和2009两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大幅度减少,从国家获得的转移性收入却大幅度增加。经过两年多的灾后恢复重建,2010年,这四个县市无论是工资性收入,还是家庭经营收入均得到恢复性增长,其收入水平基本恢复到正常状态,其他各县保持较快发展。2010年各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均在15%以上。

  【恩格尔系数接近正常水平】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逐步的提升,农民生活状况也在发生着相应的变化,汶川特大地震后,极重灾区的农房损毁严重,全市农房重建户约占全市农户的三分之一,居住消费支出大幅度增加,对生活消费支出的影响较大,而随着农房重建任务的全面完成,农民的居住消费又大量减少,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607元,同比减少1445元,下降23.9%。八大消费支出中与汶川特大地震有关的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医疗保健支出为减少,其他五项支出为增加。其中:食品消费同比增加230元,增长12.9%;衣着消费同比增加44元,增长18.3%;居住消费同比减少1711元,下降63.3%;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同比减少22元,下降6.4%;交通通讯同比增加13元,增长3.3%;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同比增加16元,增长7.6%;医疗保健同比减少26元,下降7.8%;其他商品和服务同比增加11元,增长15.7%。居住消费和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的减少是由于灾后农房重建已基本完成,医疗保健支出则是随着伤病灾民的康复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完善,使农民用于医疗保健方面的消费有所减少。八大消费支出中,由于居住消费支出减少太多,影响整个消费支出大幅下降,消费水平还未完全回归到正常状态,恩格尔系数为43.7%,接近正常水平。

  【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农民的生活环境、居住条件、用电情况、受教育程度、交通通讯等都在不断地得到完善。2010年末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42.78平方米,同比增加0.35平方米,增长0.8%;年末住房价值每平方米达到408元,同比增加14元,增长3.4%;年内人均新建住房面积1.49平方米,同比减少5.51平方米。2010年末全市每百户农户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为:洗衣机73.2台、电冰箱56.1台、空调8.9台、摩托车49.9辆、彩色电视机105.7台、移动电线架等,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汽车、摄像机、计算机等也已开始进入农村居民家庭。

  【居民现金收入大幅度增长】2010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6772元,同比增加568元,增长9.2%,其中:工资性收入增加428元、家庭营收增加100元、财产性收入增加14元、转移性收入增加26元。年末农民人均金融实物资产余额4674元,同比增加1284元,增长37.9%,其中:手存现金921元,同比增加262元,增长39.8%;存款余额3751元,同比增加1047元,增长38.7%。

  【概况】落实新一轮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对灾后就业特殊政策进行充实、优化,切实抓好“五缓四降三补”政策落实,积极帮助受灾群众、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等五类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2898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6866人,困难对象就业4663人;动态消除91户零就业家庭;全市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035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3%,全市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全年发放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17530.39万元,其中岗位补贴7565.9万元,社会保险补贴6426.9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640.4万元,职业介绍补贴117.5万元,其他1780.0万元。全市审核批准岗位补贴困难企业235户,涉及参保职工90025人,岗位补贴人数17814人。

  【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扩大培训规模、延长培训期限、增加培训投入、提升培训能力”的思路,完善职业培训管理办法,将有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培训。全市共组织并且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3213人,实现各种各样的形式就业27288人;6311名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结合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和产业转移实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种重点向工程项目施工、种植养殖、旅游服务和机械加工等倾斜,全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22757人,其中劳动预备制培训4891人,劳务输出培训15122人,在岗培训2744人,实现就业19367人,就业率为85.1%。加强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技工学校全年招生共6390人,办理技工学校毕业证书1846人。新增定点培训机构4家、创业培训(SIYB)项目定点机构28家,新增专业12个。

  【职业技能鉴定】全省第一批试点建立国家题库绵阳分库,加强职业技能规范化管理和考评员、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考评管理办法,考评员达424人(其中高级考评员46人),质量督导员52人。全年组织98个工种共33084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有30717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初级工11491人,中级工16954人,高级工2132人,技师、高级技师140人。拓展工程测评工、烧碱生产工、化妆师、调酒师、电气值班员等12个新工种并鉴定合格762人,首次使用ATA智能化考试平台对计算机辅助设计。

  【劳动关系与工资】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开展“春暖行动”、“彩虹计划”,全市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89.5%,集体合同签订率94%。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街道、乡镇)活动,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3个,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1个。组织并且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整治非法用工、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规的举报、投诉案件等“五专项一查处”活动,责令企业为5.3万名职工补发被拖欠的工资1.1亿元;为职工追回抵押金、保证金等经济损失357.9万元;补签劳动合同3.5万份;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2个。

  【劳务开发】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全市实现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128.4万人,其中省外67.34万人,省内就地就近就业60.88万人,海外输出0.26万人。三台县被评为“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加强区域劳务合作与交流,建立成都经济区劳动保障区域合作机制,搭建成德绵八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共享平台。三台、江油等市县到厦门开展劳务推荐,邀请厦门、浙江、青岛等用工地劳动就业部门和企业到三台、江油、安县等地开展劳务接洽,校企对接、举办招聘会达65场,为近20万名农村劳动者无偿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政策咨询服务、创业服务、维权指导,实现跨地区有组织转移输出农民工92796人。

  【群康科技人力资源招募】精心组织实施群康科技人力资源招募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累计组织报名9354人,通过初审合格8717人;参加体检6269人,体检合格6019人;参加富士康现场面试5695人,面试合格4078人,输送到富士康入职2733人(其中:深圳厂区2041人,成都厂区692人)。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全年组织职工伤残等级鉴定和非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14次、2614人,同比增长36.6%。其中工伤职工2383人,非因工、因病职工231人。完成老工伤鉴别判定人员1448人,受理、确认安装假肢15人。开通劳动能力鉴定“绿色通道”,为危重行动不便病残职工上门鉴定11次,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工伤性质认定2201人,申请工伤鉴定835人。(陈国明)

  【概况】全市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2010〕27号)和《绵阳市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的意见》(绵委发〔2007〕18号)文件精神,把加强社区工作作为提高社会管理上的水准和构建和谐绵阳的重要切入点,夯实社区基层组织,整合社区资源,建立健全社区基层党组织,强化社区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有序推进社区民主和居民自治;拓展社区服务新体系,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截至年底,全市共有街道办事处18个,社区471个,其中涪城区有社区77个、游仙区46个、江油市86个、三台县106个、梓潼县15个、盐亭县32个、安县25个、平武县14个、北川羌族自治县27个、高新区18个、经开区6个、科创区6个、农科区6个、仙海区1个、科学城7个。2010年,涪城区铁牛街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绵阳市民政局被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评为“全国社区志愿者注册工作先进单位”,游仙区忠兴镇、梓潼县许州镇、平武县水晶镇被市政府评为“和谐社区示范镇”。

  【第八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全市第八届居委会换届选举一次性选举成功率97.40%,新一届社区居委会主任50岁以下的占总数的85.5%,有效地保证居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为全市普遍推行社区直选制度总结经验。

  【社区自治能力】充分的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普遍建立完善了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社区干部综合能力显著提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全市建立100余个社区老年秧歌队、文艺演唱队、舞蹈队、拳术队、击剑队等文娱组织。6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区建设现场会议,对近年来全市社区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总结,对全市“十佳社区”和30名社区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11月9日,市委五届第144次常委会通过《关于组织千名干部进社区帮助工作的通知》;12月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千名干部进社区工作会议。

  【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实施政府公共服务进社区工作,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就业和社区保障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普遍开展。全市建立社区服务站471个,各类服务网点2400余个,2011年新建“爱心慈善超市”46个。举办“中华经典诵读”、“激情广场大家唱”、“爱国歌曲大家唱”、“廉政文化进社区”等文化活动。认真开展民情日记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社区志愿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经常组织并且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2010年重点开展了“迎世博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我为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主题活动。围绕灾后重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提升社区文明水平、提高市民素质开展志愿服务。目前,全市社区志愿者登记总数已达到119611人。

  【社区平安创建】加强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发挥社区人民调解的作用,参与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和平安社区建设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献。全市普遍建立社区警务室,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组建社区专(兼)职巡逻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黄佳)

  【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2010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以内;出生人数控制在4.5万人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9%;核实奖励扶助对象4.21万人,差错率控制在省下达的0.5‰以内;完成计生“三结合”新增帮扶户目标2100户;争取省以上计生奖励资金3214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三项奖励金全部兑现,全面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绵阳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2010年度全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420万元全面落实到位。

  【全面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2010年要全方面推进创建国家和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努力实现全市优质服务县的全覆盖,并将这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范畴。通过一年的努力,涪城区、游仙区荣获“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称号,三台县、梓潼县、盐亭县荣获“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称号。全市依法管理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不断深化,计生综合改革全力推进,计生服务和管理上的水准得到明显提升。当年,我市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强力推进灾后重建】坚持把计生服务网络的灾后重建作为一把手工程,采取重点督查、周报进度、领导包片等措施,督促各地加快重建步伐,实现科学重建、和谐重建、务实重建。到目前,规划重建的161个项目中,已开工建设160个,完工149个,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95个,完成投资22888万元。总投资2490万元、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的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预计2011年3月底前完成主体框架。同时,全市3569个村级计生服务室已纳入基层政权组织建设之列,进展顺利。通过灾后重建,全市的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得到及时恢复,硬件设施得到非常明显的改善和提升。

  【免费再生育服务成效显著】全市震后有成员伤亡的2512个计划生育家庭全部建立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对其中具有生育条件的1944个拟再生育家庭,继续按照一站式服务、一卡通运行、一对一联系、一月一随访、一家一档案的要求,组织20余批省内外专家及市本级技术服务人员,为拟再生育家庭开展技术指导、生育力评估和个性化服务3.3万人(次)。市上先后共争取国家和省上的再生育专项经费5019万元。全市再生育对象怀孕1241人,安全分娩942人。该项工作多次受到国家及省人口计生委的表扬和国家领导人及省领导的赞扬。

  【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点建设】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下发《关于在新农村示范片中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示范点的意见》。在全市规划208个新农村人口计生示范点,计划分三年时间,重点打造26个乡镇标准化计生服务站、26个规范化的人口文化中心、100个村级标准化服务室,100个人口文化站(室)、100个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点、60个人口文化大院(农家乐、广场、走廊、村(居)民聚居区)、22个三结合帮扶基地。

  【隆重纪念中央《公开信》发表30周年】为隆重纪念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长问题致全体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30周年,9月21日,绵阳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主题为“甜蜜事业幸福人生”《公开信》发表30周年纪念活动暨表彰大会。市政协副主席李京平到会并讲话。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及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表彰了全市十佳实行计划生育的员、十佳实行计划生育的共青团员、十佳少生快富的模范家庭、十佳健康成长的独生子女、十佳计划生育热心人士、十佳乡镇计划生育干部、十佳技术服务能手、十佳村计生委主任、十佳计生协会会员、十佳社区计生干部共100名。现场开展文艺演出、人口计生知识有奖问答、计生政策宣传咨询、生殖健康义诊、避孕药具发放、人口计生成就展、免费乳腺疾病诊断、B超生殖道疾病检查等。

  8月28日,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茅坝社区二组的33岁羌族妇女刘华在绵阳市中医院产房顺利产下双胞胎女婴,这是四川省首对灾后再生育双胞胎试管婴儿。

  【清理违法案件】8月份,市人口计生委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立法评估工作会议,部署了清理和处理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工作。2010年,全市已清理处理此类案件98起。

  【外地援绵义诊服务】4月19日,北京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中山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广州医学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生殖卫生学院附属医院以及成都市计划生育指导所等医学机构的19位生殖医学专家到北川羌族自治县,开展了再生育技术服务义诊活动。

  3月30日,全国心脏病首席专家、成都心血管病医院院长李正国一行对江油市41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进行筛选,准备实施免费救治。每个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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